出租方(甲方):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______车位(车位编号:___)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租车位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大写)(含车位管理费),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大写),乙方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甲方于收到款项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墙壁、地板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七条租赁期间,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停放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第九条乙方承诺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出租车位给乙方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半个月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乙方赔偿甲方在此期间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