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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房屋出租合同 篇4

2024-07-18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结算。每月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须预交个月租金金额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由业主检查所有家具及其它物品没有人为损坏时,才退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 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月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善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八、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九、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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