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房屋出租人)
乙方: (房屋承租人)
房屋出租具体事宜:
一、地址:甲方将108国道南街街面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前后共 间。
三、房租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房租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乙方优先。
四、租房金额为 元,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五、房屋承租期间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要依法管理,承担一切税和各种费用。
六、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行骗、存放爆炸物品、毒品等一切违法活动。承租人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自己承担。
七、承租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乙方如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八、承租期间,乙方负责对房屋的维修,但不准破坏建
筑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要承担一切费用和后果,甲方不予承担。
九、房屋承租到期后,乙方要保证房屋完整无损,在承租期间,如乙方对房屋装修,增加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终止时乙方不得附带任何附加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搬出。
十、如属政策性拆迁和房屋结构改建的问题,须要终止合同,甲方按年平均房租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余款。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租房款的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