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原则,就甲乙双方就会务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 有关会务服务的时间
1. 服务开始时间:(20xx年2月16日早上10:0以后进场,17号11:00前完成交甲方验收)
2. 会务结束时间:(20xx年2月18日中午12点00后)
二、会务服务地点:上海市商务中心
三、会务服务内容:
乙方组织人员安装协调,会务活动主题背景板确认,会务服务用设备运输现场协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7号验收完成后,甲方以支票或转账等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即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甲方应办理服务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他机构要求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
3、甲方在活动结束后提供完善的拆场条件,以保证乙方顺利拆场。
4、会务服务过程中,甲方需派人协助定位,若无负责人指定定位,则在搭建及拆卸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若有场地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合同内所规定的服务项目。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破坏场地,如施工需要,需在活动结束桁架撤离场地时应对场地进行恢复。
五、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搭建延误,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付总合同价格的30%进行赔偿。
2、如活动期间,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由乙方承担;如人为破坏或不可抗拒的灾害(如洪水、地震、兵变、爆炸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免责条款
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兵变、疫情等)以及当地政府临时规定的不能按时提供会务服务,造成的损失和延时不承担责任。
七、 附件
1、 在会务服务活动完成后,将与甲方签署交接确认单,交接确认单将显示项目完成的时间(既客户开始使用的时间)、服务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交接确认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现场负责人:甲方:佳琪,乙方:贾好
八、 争端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其他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附件做为合同的一部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