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日,全省连日持续暴雨或大暴雨,根据省、市、区领导对防汛的工作指示和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工作,将损失减至最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措施,强化对本乡镇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防范,将建筑工地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各乡镇建设所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临边防护、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电气设施、临时设施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风情等信息,及时收集、发布预警通知。
三、各施工单位要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将施工安全生产防汛防台风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各个施工班组,并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应对由自然天气可能引发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并要切实加强防汛防台风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部署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和完善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素质。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起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施工企业按规程操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消除隐患,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