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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镇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近期将在“312”国道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我省近期实施并打造的“亮点工程”做好前期准备。经研究决定,实施门前卫生自包,并要求门前三堆(废弃杂物、草芥、人畜粪便)等予以清除,镇综合治理小组将联合公安、公路站、执法局等部门予以整治。
现予以通告。
在整治期限内不予配合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后果自负!
龙泉寺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