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胡作非为,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2、出处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正月十五,即元宵节)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公布;公开)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这个故事后来演变为俗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