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娶于陈的上一句:卫人所为赋《硕人》也。诗词名称:《石碏谏宠州吁》。本名:左丘明。所处时代:先秦。出生地:鲁国都君庄(今山东肥城)。主要作品:《曹刿论战》《烛之武退秦师》《郑伯克段于鄢/多行不义必自毙》《周郑交质》《石碏谏宠州吁》等。主要成就:著编年体史书《左传》著中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国语》。信仰: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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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
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
又娶于陈,曰厉妫。
生孝伯,蚤死。
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宠而好兵,公弗禁,
庄姜恶之。石碏谏曰:
“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
弗纳于邪。骄奢淫佚,
所自邪也。四者之来,
宠禄过也。将立州吁,
乃定之矣;若犹未也,
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
骄而能降,降而不憾,
憾而能眕者,鲜矣。
且夫贱妨贵,少陵长,
远间亲,新间旧,
小加大,淫破义,
所谓六逆也。君义,
臣行,父慈,
子孝,兄爱,
弟敬,所谓六顺也。
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
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
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
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二、赏析
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然后,话题轻轻一转,就落到州吁身上。须知,州吁作为庶子而“好兵”,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之后,又连用四个顶针(也叫“顶真”或“联珠”)句,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再接下来,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总括出“六逆”和“六顺”,提醒庄公:“去顺效逆”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这样,就把“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然而,被糊涂蒙了心的卫庄公却根本听不进去。 劝主谏君,须在紧紧把握谏旨韵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理,则须说透,说到位。做到了这点,被劝谏者却听不进去,那只能证明被劝者太顽固不化。本文正具有这样的特点。可以肯定地说,“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爱子方法,历来被认为有借鉴意义和实践意义。 《石碏谏宠州吁》讲述了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文中讲述了大夫石碏对庄公进行了归劝,这次进谏非常有名,足以为天下父母引以为戒!成为教育后代的至上信条! 石碏的谏言有三。环环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导致灭亡的必然性。其一,“骄、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其二、受宠爱就会变得骄横,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地位低下就会有怨恨之心,心生怨恨就不会安分守已;其三,从此以后,地位低贱的就会欺压地位尊贵的,年纪小的就会想办法凌年纪大的,关系疏远的就会找机会离间关系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小的欺凌大的,淫乱的就会破坏有道德的。如此这般,祸事就注定要来了!
三、译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叫庄姜,容貌很漂亮,却没有儿子。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硕人》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叫厉妫,生了儿子孝伯,早死。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公子州吁,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卫庄公十分宠爱他,又喜欢军事,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石碏规劝庄公道:“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淫荡、逸乐,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这四个方面的产生,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就应该定下来;要是还没有,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受宠爱而不骄傲,骄傲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挑拨旧的,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就会招致祸害。做君主的应尽力除掉祸害,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庄公不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但是州吁不允,从而放弃。到了桓公即位,石碏于是告老还乡。
四、注解
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
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地区。
东宫:太子的居所。
硕人:典出《诗经 · 卫风》中的一篇,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
庄姜:卫庄公的夫人,“庄”是她丈夫的谥号,“姜”则是她娘家的姓,故称庄姜。国名,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厉”和下文“戴妫”的“戴”均为谥号,“妫”是娘家的姓。通”早“。妹。古时诸侯娶妻,妹可随姊同嫁。
桓公:名完,在位十六年,后为州吁所杀。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卫国大夫。为人行事的规范。这里指逸乐。阶梯,这里用作动词,指一步步引向。自安自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少见。欺侮。抛弃。招致。恐怕。继承。告老致仕。
五、评析
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然后,话题轻轻一转,就落到州吁身上。须知,州吁作为庶子而“好兵”,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之后,又连用四个顶针(也叫“顶真”或“联珠”)句,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再接下来,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总括出“六逆”和“六顺”,提醒庄公:“去顺效逆”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这样,就把“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然而,被糊涂蒙了心的卫庄公却根本听不进去。
劝主谏君,须在紧紧把握谏旨韵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理,则须说透,说到位。做到了这点,被劝谏者却听不进去,那只能证明被劝者太顽固不化。本文正具有这样的特点。可以肯定地说,“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爱子方法,历来被认为有借鉴意义和实践意义。
《石碏谏宠州吁》讲述了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文中讲述了大夫石碏对庄公进行了归劝,这次进谏非常有名,足以为天下父母引以为戒!成为教育后代的至上信条!
石碏的谏言有三。环环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导致灭亡的必然性。其一,“骄、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其二、受宠爱就会变得骄横,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地位低下就会有怨恨之心,心生怨恨就不会安分守已;其三,从此以后,地位低贱的就会欺压地位尊贵的,年纪小的就会想办法凌年纪大的,关系疏远的就会找机会离间关系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小的欺凌大的,淫乱的就会破坏有道德的。如此这般,祸事就注定要来了!
六、左丘明其他诗词
《曹刿论战》、《蹇叔哭师》、《烛之武退秦师》、《郑伯克段于鄢/多行不义必自毙》、《周郑交质》。相同朝代的诗歌
《采薇歌》、《春王正月》、《宋人及楚人平》、《吴子使札来聘》、《虞师晋师灭夏阳》、《郑伯克段于鄢》、《曾参烹彘》、《智子疑邻》、《师旷撞晋平公》、《滥竽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