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子女的出生户口登记
办理流程:
子女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不满6周岁),父母已离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申请材料:
1.落户方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也可持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