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婚生子女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出生登记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4.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办理流程:
婴儿出生后(不满6周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材料,向新生儿父(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公时间:
9: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办理地点:
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