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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领取江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2023-05-01 来源:独旅网

奖励对象资格注销

1.死亡的;

2.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到国(境)外定居的;

5.再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的。

奖励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离退休待遇(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育或收养的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本省生育政策规定、经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子女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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