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已申领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手机上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
执法查验时,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的,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纸质驾驶证,通过执法终端在线核查驾驶证信息。
办理交管业务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
【拓展材料】
自2021年12月10日起,在前期试点和分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行,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全面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免予往返两地办事。
9月1日起,公安部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石家庄等218个城市已顺利实施,80多万名群众享受改革实惠便利。在此基础上,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将由转出地、转入地“两地跑”变为转入地“一地办”,车辆档案由“两地往返转”变为“网上实时转”,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避免了车主跨省跨市来回跑路、费时费力费钱。同时,新措施的实施,在释放潜力、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内循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