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集体发出停贷的声明与购房人是否实际上集体停贷是两回事,属于两种不同情形,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也不完全不同。
如果购房人只是表示会停贷,在法律上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如果银行没有违反监管规定,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1项主张解除贷款合同,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败诉后,如果没有还贷,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如果购房人不仅表示会停贷,而且实际上几个月都没有还贷款。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的“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银行可以催促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若买受人仍然不履行,银行可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败诉后,如果没有还贷,就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1、拍卖。如果开发商陷入财务纠纷,资不抵债房子已经有烂尾趋势了,那么开发商财务会被拍卖。之后购房者和债主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2、请求政府支援。当地的政府会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干预。期限企业集资或者引入合伙人。前提是这个工程是合法开发的。
3、赔偿。遇到烂尾楼的情况。业主们要齐心一致,联合去法院起诉开发商。这样才能获得赔偿。切记业主们一定要齐心。法律会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房子烂尾的原因:
1、市场定位失误,迫使投资者停工求变。
2、房地产业发展大大超前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3、资金来源缺失,被迫停工;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