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时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注销公积金账户: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缴存人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缴存人为农业户口或非西安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账户留存最近3个月缴存额: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流程:
1、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经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预留印鉴。
2、职工应当持审批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到公积金核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核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3、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当持审批表以及本单位出具的转账凭证,到公积金核心办理转账手续。
4、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提取人书面同意材料。
1、西安农业户口:本人书面提取申请(或在提取审批表上签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应提供户口卡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与户口证明信息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资料交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公积金机构办理。
2、西安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新单位。
3、外地户口:本人书面提取申请(或在提取审批表上签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应提供户口卡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与户口证明信息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资料交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公积金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