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是一户人家(家庭)根据土地管理法只能申请一块土地,在这块土地上建造的楼房,一户的标准是看户口本,一个大家庭也是一户。这是国家所出台关于土地政策的标准。一户一宅说的就是这户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中有子女结婚的符合条件者可以选择分户,分户后重新领取户口本,就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了。
一户:属于农村户口不一定能够申请宅基,还得需要常年住在农村的人才可以。集体经济的成员也是可以申请的。一个户口本有很多人,想要申请宅基的话可以先进行分户的,但是分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在分户上需要时长大成年的人,人数最少一人不封顶。
一宅:申请到的土地只有一块,有了这块土地证就说明了拥有了一宅,一户家庭如果同时申请多个宅基地是不会成功的,也就没有宅基地证,没有证书的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强行建造就是违建,会被拆除并且收回,不会有任何补偿。
1、新生儿分到地。
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非常多,这也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村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容易导致很多本该分到土地的新生儿无地可批,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一直会有的。因此整治一户多宅,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势在必行。
2、防止非法买卖。
农村要是一户多宅,那么有些人会把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卖给集体外的人,而宅基地不具有商业性质,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权出售自己的宅基地。为了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才进行“一户一宅”的限制。
3、保护基本农田。
我国农用地现状严峻,而农村很多一户多宅都是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建房,因此为了强化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全国人民的长远生计,国家实施农村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实施“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满足户口在本村且能够参与本村集体资产的分配,户不分大小,一般以公安户籍部门印发的户口本为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