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6-12个月以上公积金才能用来贷款,具体交存时间要求以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一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为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缴存是越久越好。公积金贷款贷的时间越久越好的原因是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和存款利率差不多,缴存越久贷款额度也会提高,而且住房公积金作为个人现金收入的一部分,永远属于个人或是家庭财产,除了买房、租房等支出外,存款功能也是最大的好处。不过,如果是本身不打算在用公积金买房,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即将退休,缴纳的钱不多,那么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人可向贷款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委托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行和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委托行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授权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委托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参考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委托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委托行与借款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银行复审
委托行对借款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公积金中心终审
公积金中心对委托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
第七步:银行抵押登记
终审通过后,待相关部门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