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住还是会要交取暖费,按照规定,如果闲置的房屋停暖的话,仍然是需要缴纳供暖费的。相关的用暖人的闲置房屋也是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的系统形式,同时也是不影响其他的用户正常采暖,以及共用的供热设施安全的,经过用暖人申请的话,也是可以暂停用热的。但是,用暖人仍然是需要缴纳一些基本费用的,因为,热能也是具有辐射性还有传导性的,个别的用暖人停热后,相邻的用户也是要保持室温达标,也是需要周边保持一定的供热负荷,同时,用暖人的闲置房屋虽然暂时停暖,但是,供热的设施的配备还有运行的保障费用也没有减少。
每年4-10月份为用户交费时间。如果想办理停供,那么要在10月31日之前向供暖公司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保证供热设施完好。供暖公司就会关闭阀门。如果在10月31日之前还没有提交申请,那么供暖公司不知道要停供,就会照常给您供热。
1、用户须携带sfz、房屋产权证明,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取暖费报停业务登记单。
2、用户须申请报停的房屋无拖欠取暖费。
3、用户须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停工时费等相关费用。
4、用户申请报停的房屋须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报停和拆除。
1、热用户必须确定自己家的阀门,是否是单户循环的,以免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2、热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到热力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报停手续,填写停暖申请协议,并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办理的用户到热力公司收费大厅填写停暖申请协议,必须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产权人sfz复印件,代理人sfz复印件,阀门断开或阀门铅封号照片复印件。
(2)单位及企业办理到收费大厅填写停暖申请协议,必须提交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sfz复印件,代理申请人法人委托书、代理人sfz复印件。
3、经审核,停暖协议签订完后,需缴纳20%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