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更正信息:房产证里面的每个信息都非常重要,都要一一核对,而且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核对,确保里面的信息准确无误。一旦检查出来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工作人员修改,发现越早修改越容易。
2、做好抵押登记:在拿到房产证后,购房者就需要去房产局对房子进行抵押登记,在获得房产局的证明以后,要及时的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放好购房凭据:所有跟房屋有关的凭证、票据、证明都要保管好。在以后进行房产评估或者转售房屋时,还是要用到购房凭据的,就比如契税发票、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如果这些资料丢失了,那么补办起来可是很麻烦的,更会影响我们再次买卖房屋。
4、办好房产退税:取得房产证后需要退税的。在购房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购房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纳款书”。等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一、准备申请资料:房产证对时候,首先需要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写清楚产权证丢失的经过、原因、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的相关资料,如: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二、备案查档:一般来说,只要房屋是通过正常买卖,且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备案的。这时候房屋所有人就需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相关的办证信息,并且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很多证件丢失都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以免不法分子以此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如果产权证丢失而不作登报声明的话,捡(偷)到的人完全可以拿去到银行做抵押贷款,这样损失的就是自己了。在进行登报声明后,反诬所有人就可以给申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的信息,然后让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就可以将报纸保存好,在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的话,就可以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移交资料:在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的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且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就可以登记审查核准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最后的批复。
五、缮证发证:在申请经审批不动产中心批复后,同意补发权证者。经过缮证、校对等流程后,不动产中心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