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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约注意事项

2023-04-27 来源:独旅网

1、仔细核对卖方的身份:

大家在与卖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应该验明卖方的身份,要注意查看卖方的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完全一致,一个字的差别原则上都是不可以的。希望还要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2、合同中注明各种设施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其实这一点是很多购房者会忽略的,但是这也确实会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建议大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各种设施和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以及水电媒体费的划定承担时间。

3、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需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因为二手房交易不像新手交易那么规范,其更多的就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约定,所以在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价格的变动可能就会出现卖家决定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条款可以对买卖双方进行约束,如果出现违约也可作为一种经济救济的法律依据。

4、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的准确时间:

购房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

5、对于贷款无法办理下来的约定:

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大家也不能够忽视,这也是导致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的一个常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

二手房签约常见陷阱有哪些

1、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经常会"不可抗力"者四个字。不可抗力经常针对的是不能如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所以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2、购买意向书摇身一变成买卖合同

很多中介为了达成合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让购房者签订购房意向书,这里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项条款,有的中介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购房者这只是意向书,购房者在购房目的还不明确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所以在没有看好或确定购买哪套房子之前,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

3、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购房者不能因为为了减少甚至不缴纳交易中的税费和中介一起签订阴阳合同个,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购房者很难保证自身的利益。

4、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就需要确认产权证归属问题,是否有共有人等。

5、中介好心帮着购房者不看条款按指引签文件

购房者经常在签合同时经常是被中介引导着签字,有时会因为受到催促购房者往往会不看条款二做填空题,却忽略了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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