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2、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1、买方认为既然与中介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且付了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预付了部分房款,后未能买到房子,即是中介违约了。
2、买方以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原因,拒付居间费。中介公司有如实向客户提供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客户损失和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相当,是否能够构成拒付理由。
3、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情况由此增多。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是仍然有很多卖方不惜承担违约金赔偿作为代价,赚取差价。
4、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合同,卖方往往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事后,其他共有人以未征得同意为由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
5、二手房交易后,买方得知房屋中有人死亡或者门牌号中有“4”等类似情况,以“不吉利”为由提出退房。这往往涉及到法律和风俗的关系。一般来说,法律不会考虑迷信因素。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大,法官会参酌这些因素,进行利益考量。
1、签合同时注明违约条件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如果购房者想要避免发生房主毁约的情况,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对毁约情况进行约束,应当在主要合同内容中注明:若是由于某一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违约一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违约金返还给对方,还得依法赔偿损失。
2、分阶段支付中介费
大多数二手房交易都是通过中介公司来进行的,购房者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中介费,为了保证购房者从始至终都能够享受到一流的中介服务,小编建议购房者最好分阶段支付中介费,以免出现中介只收钱不办事的情况,还能促进中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站在买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卖方加以多方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