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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手续

2023-04-27 来源:独旅网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中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6、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

此文件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如装修、装饰注意事项,门、窗类型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7、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威部门(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8、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2、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3、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4、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等,购房者可带走这些图纸的复印件)。

新房收房需要哪些手续?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目前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中明确约定,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提供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这是开发商合格交房的基本条件。

2、审查房屋的附属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接房时,应按照合同中附件三的约定,逐项验收是否达到。是一些公用设施设备,比如电梯、过道、楼梯间、管道、电气设备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全部安装到位,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审查房屋结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是否存在缺陷。

验房主要看房屋是否与合同一致,包括户型、朝向等。如果这些发生了变化,则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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