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现在普遍是开发商将整体物业移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验收后再分户移交给每位业主。所以应该是到物业公司去领钥匙。也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把交房钥匙放在售楼处,等业主直接去向相关的职业顾问索取。
在买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然而购房合同可不单单是只要签一下名字即可,这其中还要对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相关的约定。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是有这2种的: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
在通常情况下,在开发商或卖方出现延期交房情况后,经法院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的。当然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如果已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话,那么就按购房合同约定的来执行。如果还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话,那么就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是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1、解除购房合同
1、验房不合格。
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2、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3、二手房前业主欠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费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4、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