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可以买卖。购买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具备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可以购买。购买预售商品房后想要出售的话,只能在未备案前与开发商沟通转让给他人,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备案的话,就不能转卖了。
1、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订立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7、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签订后,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8、收取预付款。开发商根据房屋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收取的预付款,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9、办理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1、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是,为防止投资者对期房的投机行为,许多地方政府尚未设置期房转让的备案机构。
此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对再转让进行备案,则只能等到出让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行过户给买受人。如此一来,期房再次购买人的合同风险将大幅增加。
2、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买受人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共同到原贷款银行咨询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
如果可以且符合贷款银行的其它要求,买卖双方可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买受人不需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预售商品房转让一般情形属于转按揭,可是这样的商品房毕竟没有拿到房产证有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