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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2023-04-27 来源:独旅网

卖房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以下两种情况:

1、地税系统中有该房屋的原值数据,或者卖方能够提供该房屋的确切的原值数据: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20%。

如500万的房屋,原值400万,原契税和本次交易所缴纳税等合理费用是5万元,则应纳税额=(500-400-5)*20=19万元。

2、地税系统没中有该房屋的原值数据,卖方也无法提供该房屋的确切的原值数据: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如500万的房产,应纳税额是500×1%=5万元。

卖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三种情况:

1、非住宅类房屋,不能减免(必缴)。

2、卖方所售房屋,是该家庭的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缴个人所得税。

3、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超过5年,不能减免。

属于第1、第3种情况的,需要根据以上征收方式交税。

卖房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3、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转让住房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4、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

5、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在1%-3%幅度内确定。

6、对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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