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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保参保流程

2023-04-30 来源:独旅网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每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为集中参保期。我市城乡居民应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 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的人员可 以在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办理当年中途参保业务,中途参保人 员应当按照年度缴费标准缴费。其中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当年参保业务 的,应同时缴纳下一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1.社区(村)居民参保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在社区选择以个体身 份办理参保或续保业务的,可自愿选择通过社区扫码台用微信或支付 宝扫码支付,也可以选择通过盛京银行营业厅及自助缴费方式缴费。 自助缴费方式包括:沈阳智慧医保 APP、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 盛京银行手机银行、盛京银行网上银行、盛京银行 95337 电话银行。 农村居民(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个体身份参保,按照 上述方式自助缴费;也可以选择按照批量参保流程参保,由社区(村) 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医保费,经乡镇(街道)审核后,以社区(村)为 单位缴费。

2.自动续保人员缴费方式:本市户籍已参加我市当年居民医保的 次年为 0-6 岁的儿童、非在校未成年人及成年居民,市医保中心将为 其自动办理次年续保登记业务。该部分人员不需要再到社区办理续保, 可在集中参保期内直接通过上述自助缴费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未缴费的自动续保信息将在集中参保期结束时删除。未在集中参 保期内缴费的上述人员,如需继续参保,可到所属社区(村)办理中 途参保。

3.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方式:由所在学校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4.民政对象参保缴费方式: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代收代缴 城乡居民医保费。包含: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 边缘对象。

5.优抚对象参保缴费方式:由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 局负责代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由康平县、法库县、辽中区、 新民市扶贫部门负责代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注:首次参保的本市居民、重度残疾人及外市户籍人员需到 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1)网上核定:已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确认 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当月 15 日 12 时前,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在“单位办事大厅-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中提出核定申请,核定成功 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未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 的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 13 日, 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核定申请,申请提交成 2 功 2 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所属 医保中心在业务窗口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可使用设在所属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 自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的医疗及生育保险费核定

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

(1)网上核定:已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办 结当月人员变动业务后, 于当月 15 日 12 时前,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 站,在“单位办事大厅-单位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中提出核定申请,核定 成功后,即可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未申请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申报 系统的参保单位,办结当月人员变动业务后,于当月 13 日前,登录沈阳 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核定申请,申请提交成功 2 个工 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2)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所属 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 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3)自助一体机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所属医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人员变动,并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可 使用设在所属医保中心的自助一体机进行核定申请,核定成功后,可在自助一体机上打印当月申报核定单。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办理流程:

1.每月 1-15 日持相关资料到就近医保中心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参保及 退休业务;

2.每月 20 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其中

①新参保人员或无社会保障卡的续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费银行缴 费通知书》到选定银行网点窗口缴费;

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直接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3.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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