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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3-04-30 来源:独旅网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停发情形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或死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不可以申领的几种情形(举例说明):

1、小王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2、小张2021年1月参保缴费后停保,因停保时间不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小李2020年6月因非本人意愿离职并停保,在东莞市累计缴费24个月,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此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4、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1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重新就业。因为期满时间不在2020年3月-12月期间,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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