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上年度申请了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但未轮候取得,本年度如何确定轮候时间?
单位当年应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而未配置的,若单位于次年3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请且通过审核,“轮候时间”不变;未在次年3月8日前提交申请或未通过审核的,原“轮候时间”不予保留。
➤例如:申请单位2020年5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0年5月25日审核通过,但2020年未能轮候取得指标,后于2021年2月7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再次提交申请,2021年4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22︰16︰42.844。
➤例如:申请单位2020年5月7日22时16分42秒844毫秒提交申请,2020年5月25日审核通过,但2020年未能轮候取得指标,后于2021年9月10日16时22分37秒106毫秒再次提交申请,2021年11月8日审核通过,那么轮候时间为:2021年09月10日16︰22︰3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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