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非南京也可以在南京享受医保。
2019年1月起,南京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南京市户籍居民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基础上,将父母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户籍学生儿童也纳入了参保范围,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的医保权益。同时,考虑新生儿群体特殊性,在参保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政策方面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方面新生儿出生后12个月内均可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另一方面新生儿待遇可追溯,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含90天)办理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的医保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应政策标准予以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