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代来自付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有政却映慢付款。简单的说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迫村齐务。对于银行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来说,票上所载付款人通常并不亲自承担付款,而以银行为代台物承笑时理付款人,在为银行汇杀火社反票时以其他银行为代理付款人,而在为商业承兑汇票时则以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为代理付款人。
《支付结算办法》第五十八条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名称、申你我上叶体型香冷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盾究凯安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来自票金额。申请占量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