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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一是指虽然实体法上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指法律规定应由其他机关或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有:(1)人民*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2)*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的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4)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机关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报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