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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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9:48
《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规定,本市18周岁以下、尚未就业的人员应当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学校及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不论是否本市户籍)以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代收代缴。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入园的参保人,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在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财政补贴30元,“低保”家庭参保人不缴费,参加合作医疗的参保人每人每年缴纳45元。参保人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门诊病种和住院按比例报销待遇。
据了解,为保证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顺利开展,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全市的中小学、幼儿园、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并对计算机程序进行了反复测试。在参保推行过程中,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深入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参保对象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和办理程序。10月9日参保受理第一天,香洲区第一小学、市机关第三幼儿园、香洲区福来幼儿园3家单位前来办理了单位登记手续。其后,十七小学、香溪幼儿园、启明小学、翠前小学等单位也都陆续办理了登记和参保手续。全市23个街道、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第一天就迎来了35位办理个人参保的群众,10天来,全市已有33家单位办理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手续,其中托儿所1家,幼儿园19家,小学10所,中学1所,大专院校1所。单位办理参保人数共计5413人,个人参保人数574人,总参保人数合计已达59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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