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职工过世后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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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8:30

人过世了公积金的处理,具体如下:
      1、没有时间*。住房公积金具有相当于职工工资的属性,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在职工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归职工的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凭*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机关公正的遗嘱材料,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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