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6:29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目前互联网上可以借钱的网站有很多。有钱花,原百度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即现度小满金融旗下产品,可满足您的日常消费周转的资金需求,纯线上申请,无需抵押,申请材料简单,30秒审批,最快三分钟放款,最高可借款额30万。可提前还款,还款后恢复额度可循环借款。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个人放贷属于民事行为,只要在当事人就借贷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这样的借贷行为就是被认定为有效的。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1、企业向个人借款,然后用于放贷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不论利率是否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都是违法行为。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高*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追问: 不是金融机构的资金啊,哥们,民间借款来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