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什么条件能开私立学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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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4:08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程序:

一、申请办学单位在办学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将书面申请和按要求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以及办学所需的相关材料交办学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所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

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费和不稳定的社会捐助,一般都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而难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甚至有些私立学校开办几年至今,仍蛰居于租借的校舍之中,而无属于自己的教育场所。

办学弊端:

由于私立学校在我国的再现还只有几年时间,加上我国当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包办教育的格局并无明显的改变,民办和私立学校在生源、师资和办学经费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从事基础教育的私立学校,可分两类:一是人们所说的那种“贵族学校”,由于其收取超常的高额学费,其服务对象仅限于极少数“大款”,一般工薪阶层根本不敢问津,更不用说普通社会居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5:26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所申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符合该类学校的设置标准。

所需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

2、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情况介绍(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原件)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原件)

4、举办者聘任的学校决策机构组*员名单及组*员的任职资格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拟设学校(举办者)与受聘校长、专任教师及财会人员草签的一年以上的聘任合同书(学校设立后签署正式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专任教师情况总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职称、任教课程)。设立专修(培训)学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机构)的,分别列出每个专业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原件)

8、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原件)

9、学校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原件)

10、校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证明材料、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学校饭堂卫生合格证复印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1、《广州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一式三份);(原件)

私立学校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后,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现场考察。自受理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办学条件,得出审查结果。

4、决定。答复。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01

基本要求;

(1)区民政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3)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等(原件1份);

(4)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7)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8)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10)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1)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举办者向区教育局成教职教科提交申办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

(3)初审。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

(4)评议。区教育局教育培训机构申办评议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

(5)审批。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

(6)发证。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对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7)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09

申请办学程序:
1、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教育评估院进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财政局*供应证。
2、非学历的中等或高等教育机构类
办学者向教育局提交办学申请→民政局核校名→到教育局领表→有关专业业务部门进行审批→教育评估部门资质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教育局审批→民政局法人登记→银行开户→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局*供应证。

三、办事时限: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在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办学的决定。

四、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市教委有关文件

告 知 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提供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一)中的全部材料和(二)中的3、4、5项规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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