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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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8
保险经纪人在工程保险中的作用:保险安排、风险管理、协助索赔-工保网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728.5亿元,延续了近年来的较快增速。其中从业务构成看,财产保险一直是保险经纪渠道的主要业务。这与我国保险行业的“产销分离”趋势有关,也与财产保险业务中保险人和投保人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有关。
尤其在工程保险中,由于保险标的价值高、保险金额大,通常需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或者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从事再保险经纪等业务。
具体而言,保险经纪在工程保险的投保、保后、理赔阶段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客户选择合适的保险安排、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提供专业的索赔协助。
1、投保阶段:“量身定做”保险安排
在投保阶段,保险经纪人主要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不同于保险代理人仅提供报价,保险经纪人会在详细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后,依据财险公司报价制定多套方案供客户选择,从而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达成保险意向提供中介服务。
保险经纪人作为客户利益的代表,首先会在前期风险勘查的基础上,对风险作出自留、合同转嫁、保险转移等安排,通过设计全面、合适的保障范围,帮助投保人以最小的风险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其次保险经纪人可以通过规模购买效应为建筑企业争取最合理的价格,并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市场信息优势,为建筑企业灵活组合工程保险、拟定最优投保方案:除工伤保险这一法定险种外,建工意外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机械设备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都是建议投保的险种,工程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相关保险则是自愿投保的险种,保险经纪人将帮助建筑企业以最合理的保险支出获得最大的风险保障。
而后在办理投保手续过程中,保险经纪人也致力于消弭建筑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客户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尤其是免责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
2、保后阶段:统筹兼顾风险管理
在保后阶段,保险经纪人主要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与此同时也会开展再保险经纪业务。
随着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已经从传统的协助客户安排保单,向客户的风险管理者转变。保险经纪人作为风险管理专家,一方面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防灾减损工作降低保险事故发生概率,并帮助企业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和自觉性;另一方面也会提供风险管理专家和管家服务等增值服务,增加保险合同实施的严密性和科学性,并帮助建筑企业预防或控制风险。
具体而言,保险经纪人将在保险期间为客户提供风险分析、查勘、评估与建议:前期通过调查分析与现场查勘,对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质量风险、人身风险等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并帮助建筑企业建立针对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后期通过风险评估与风控建议,对建筑企业的风险管理、保险保障、索赔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与复盘,助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保险经纪人还会拟定再保险计划,通过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帮助原保险人(分出公司)对原始风险进行纵向转嫁,在再保险人(分入公司)的帮助下合理分散自身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对于工程保险而言,再保险经纪业务的开展将为建设项目提供更大限度的权益保障。
3、理赔阶段:发挥优势协助索赔
在理赔阶段,保险经纪人主要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当建筑企业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使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受到损失时,可以借助保险经纪人获得合理赔偿。尤其在面对建筑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认定、索赔金额分歧时,保险经纪人可以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向保险公司审定责任,争取最大限度的赔偿金额、维护最大限度的客户利益;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经纪人也能够减少被保险人因不了解保险知识而在索赔时给保险人带来的不必要的索赔纠纷,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具体而言,保险经纪人将在风险损失发生后迅速向保险人递交出险通知书、根据保单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完成索赔申请、确定是否已指定公估人并告知客户公估人的作用、协助被保险人准备有关文件,必要时还将参加事故勘验、索赔谈判等工作。
因此在工程保险中,保险经纪人不仅量体裁衣制定保险方案、统筹兼顾开展风险管理,还将发挥优势协助客户索赔,使投保项目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工程保险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风险损失发生后及时、有效的保险理赔实现的。
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营销形式,保险经纪在德国、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已趋于成熟。在我国,经过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保险经纪也已成为各领域不可替代的风险管理者,未来保险经纪还应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9
保险理赔的一般程序为:
(1)出险通知。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要立即通过口头或函电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填写“出险登记簿”;
(2)损失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损失通知后,应立即派员勘查现场,对受损标的进行检验,以便准确取得损失的原因、受损情况和受损程度等材料,从而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审核各项单证。包括:审查保险单的有效性;除保险单的有关单证需首先审查以外,对其他有关单证也必须予以审核。
(4)核实损失原因。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案情可考虑进一步核实原因,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检验部门复证。
(5)核定损失程度和数额,赔付结案。当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肯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时,则要进一步核定损失程度,具体计算应赔数额,予以赔偿或给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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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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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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