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47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0:59
不是。以兴安县为例:
为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兴安县发改局、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专门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的基础上,实行*兜底保障*,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由县财政资金补助达到90%。
《方案》明确规定,取消兜底对象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住院补偿比例5个百分点;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自治区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对兜底对象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并提高大病报销比例。
按照河南省今年实行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洛阳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合二为一”。
新的医保制度,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还有第三次报销。像程翠兰这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困境儿童等,在前两次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还能享受第三次报销。
准备好所需票据,晋欢欢赶到栾川县社保局,工作人员将程翠兰的材料录入城乡医保监管系统,20天内报销金额就能到账。按照报销比例,这次程翠兰能享受14999.2元的第三次报销。如此一算,程翠兰个人只承担了24668.09元的医疗费用。
正当程翠兰一家等待着第三次报销的钱到账时,又有好消息传来,程翠兰还能享受第四次报销。
原来,栾川县今年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办理了健康险。贫困人口在完成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还能继续报销。据保险公司初步估算,程翠兰至少还能再报1万元。
由此算来,程翠兰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足15%。等到她的丈夫出了院,如果满足报销条件,也能享受相应优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兴安贫困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至9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贫困户程翠兰的四次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00
90%。专门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的基础上,实行*兜底保障*,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的,由县财政资金补助达到90%。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