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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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1:17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自愿性失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缴费不满1年并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前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
相关法规
《失业保险条例》第17、18条分别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其内容为:
1、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确定。此外,还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
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2:52
【摘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长?与缴费年限是什么关系?如何计算?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多少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说明:如某职工在缴纳了八年的失业保险费后失业了,他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由两部分组成:头四年每年按一个月领取;超出的四年按每半年领一个月计算,即4+(8-4)×2=4+8=12(月)。假设如果该职工在领取了失业保险金3个月后找到了工作,此时,他剩余的12-3=9(月)的保险金领取期限可以转入下次失业后合并计算。如果他在第二次就业后不满一年就失业了,他可继续领取上次剩余的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如果他不幸在工作了6年后再次失业,那么,他届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6-4)×2+9=17(月)。据介绍,广东省*常委会在审议修改《条例(草案)》时,曾有建议增加领取期限,经测算后,发现如果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将增加25.5%,今年全省因此需增加支出3.23亿元,基金收支相抵由原来预算结余3.16亿元变为赤字771万元,基金的支付风险相应增大。尤其目前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巨大的支付压力,在省级调剂能力有限和当地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若大幅度增加领取期限,难以确保按时足额给付待遇,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最终还是定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