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1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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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1 14:13
只有地税的*才有奖,一般情况下有奖会显示金额。没有奖会显示谢谢您等。刮开奖区,如果中奖需要持*区与奖区未分开的*到当地所属地税局兑奖。
相关说明
*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的单位所使用的*专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后,*联必须套印:“*监制章”,统一后的“*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联票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1 15:31
(一)在线开票是否一定要录入手机号码才能参加*抽奖? 不需要,只要是付款方属于个人的*,即票面上“付款方名称”栏目打印了“(个人)”字样的,就可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抽奖范围自动登记抽奖,手机号码只是用于发送*短信通知。 (二)是否录入了手机号码的电子*就自动参加*抽奖? 不是,只有付款方属于个人的*,即票面上“付款方名称”栏目打印了“(个人)”字样的,才能参加*抽奖;如果“付款方名称”为“(单位)”的,即使开票时录入了手机号码,也不能参加*抽奖。 (三)开票时,录入手机号码有什么作用呢? 一是手机持有者(无论取票人是单位或个人)可以即时收到关于这张*开具信息的短信;今后开票人作废*或红字退票,手机持有者都可以收到相关的短信。二是*抽奖开奖后,税务机关将向中奖*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中奖短信。 (四)录入手机号码会否造成今后“垃圾”短信的滋扰? 手机号码只保存在税务机关的数据库内,不会打印在票面上也不会保留在开票人的计算机内。开票人不能通过开票系统重新查询消费者的手机号码。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和消费者的信息保密。 (五)哪些电子*可参加抽奖? 符合条件的电子*均可自动参加*抽奖。只要付款方属于个人的*,即票面上“付款方名称”栏目打印了“(个人)”字样的,包括饮食、娱乐、旅游、租赁、服务等行业的电子*都能参加*抽奖。 (六)如何确认取得的电子*已参加抽奖? 税务机关*抽奖系统已实现了与开票系统的对接,符合条件的电子*在开票后即可自动进入抽奖系统数据库,消费者无需另行确认。 (七)消费者在取得电子*时,应注意什么? 消费者取得电子*时,特别要留意以下几点: 1.*是否加盖*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开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消费单位名称三者是否一致。 2.*开具的金额是否与付款金额一致。 3.*打印时间是否与付款时间接近。 4.属于个人消费的,*的“付款方名称”栏目是否打印了“(个人)字样。 5.取得*后,消费者可上广东地税网站查询*数据真伪。 消费者对于*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咨询。1分2分3分4分5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1 17:05
1.有奖*有哪些兑奖形式?
有奖*采用“刮开式”和“电脑抽奖”中奖两种形式,“刮开式”中奖即开即奖,“电脑抽奖”中奖采取定期抽奖。
消费者取得有奖*后,可以参加“刮开式”和“电脑抽奖”中奖活动,即一张*有两次中奖的机会。
2.参加“电脑抽奖”应符合什么条件?
消费者取得有奖*后,必须进行“电脑抽奖”登记后,方可获得参与“电脑抽奖”的资格。
3..消费者如何进行“电脑抽奖”登记?
答:消费者必须通过下列方式,取得参加有奖*二次开奖活动的资格:
(1)电话方式: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选择3号键“*有奖查询”进入*有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电脑抽奖;
(2)网络方式:登录地税局网站,进入“有奖*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并注册参加电脑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