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乙公*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乙公司宣告发放投资后应得的现金股利时,甲公司处理分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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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6:51

A

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1、投资时的初始成本购入股票含有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2、投资时没有宣告,在投资后宣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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