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一年后可以转组合贷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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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9:12

要完成“商贷”转“组合贷”需要符合8项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您好,第一步、您需要先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卡及密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审批通过以后第二步、商业贷款申请提前还款,还款后办理撤押手续;第三步、把撤押后的房产证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第四步、带着相关手续及房产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然后再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回执单返还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后等着公积金放款就可以了,公积金放款一般是放到您的公积金卡上。感谢您的提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9:13

可以。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年限申请要一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拓展资料:
一.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也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可以用购买的城市自用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二. 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手续相同; 在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就近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分别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可以不同,只是执行不同的利率。
三. 贷款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在申贷之前的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纳存储住房公积金并且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若是属于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 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 申请人是所购买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及有可以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 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者当地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 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没有两个月以上欠款
7、 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共有权证
8、 申请人若已婚,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9:13

不可以。
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严格禁止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贷是可以。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9:14

要完成“商贷”转“组合贷”需要符合8项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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