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面转让的合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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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联系方式写在甲方乙方后面即可,要不下面太乱,又要签名又要按手印。
  2、一般的大写在前,小写在后面的括号里。
  3、既收押金,又收定金,两者有些冲突,建议把押金转为定金一部分,你的目的也是到时候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押金,又不退定金,所以直接收定金即可。
  4、你这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谁提出解约谁要损失定金的利益。
  定金罚则是指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对方定金。你这定金条款第五条不合理。
  5、第五条,双方借故解除协议,借什么故?
  6、定金到时候直接转为合同款?还是退回?建议详细约定。
  7、费用约定了两次,繁琐。

  门面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费用并开出收据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超过此时间乙方支付甲方双倍转让费用。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先行支付甲方定金 元(小写: )若任何一方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可以单方面解约的情况而解除此协议,须向对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有关定金的责任。此定金在支付转让费时,可以代替相应的转让费,若违约则适用上述定金的约定。(此句话你可以看看是否应用。)
  第五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所有费用并开出费用收据后,第一条、第二条生效。此协议双方签字按捺手印时生效,除第一条、第二条外的其他款项生效。
  第六条 双方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个人所作的协议,只是建议,并不作协议文本使用。望采纳答案,谢谢。

热心网友

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你们的这个协议是效力待定的协议。如果业主不追认的话,就无效,还有上面也写明了租赁费是不退的。如果真想要回的话,首先看能把这个变成无效的不,其次就是从违约金过高。追问业主如何不追认或者怎样变得无效呢,违约金上面没有提到啊。

追答不要租赁费就相当于违约金了。你的主张也只能是业主没有同意,协议无效。要是想说受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比较难组织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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