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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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0:38
*配偶基於婚姻关系与配偶共营生活,与社会及家庭建立紧密连带关系,有别於一般*地区人民。为维护*配偶本於婚姻关系之生活及财产权益,其继承权应进一步予以保障,爰增列第五项,明定*配偶继承或受遗赠,不适用有关总额不得逾新台币二百万元之*。
经许可长期居留之*配,得继承不动产;所继承之不动产,为土地法第17条第1项各款所列土地者,并准用同条第2项但书应於三年内出售之相关规定,否则将依土地法第73条之1标售之相关规定。
至原条文第四项但书有关国人赖以居住之不动产,*地区继承人不得继承之规定,考量应优先兼顾地区继承人继承权益,对於*配偶之继承,仍应予适用。
长期居留已调整时间:在地区依亲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地区合法居留期间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请长期居留。
许可在地区长期居留者,居留期间无*;长期居留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申请在地区定居:在地区合法居留连续二年且每年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
以上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您再行询问(以上系本人拙见,本人系执业地政士=坊间俗称代书及开业之不动产经纪人,目前亦服务於地政事务所服务台义工迄今已有十年时间,希有助於您案件之解决)。
第一条 为加强*居民与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民与居民在*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所称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居民与居民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应当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第四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事处、乡(镇)*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居民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在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3、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五条 居民在*连续停留6个月以上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证件、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0:38
可以... 国籍不是重点 重点是承认他们的婚姻 不过没籍的话就好像有*亲属只能继承最多200万新台币的规定...这点要再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0:39
在*有结婚证 问题是在有没有登记 如果没有婚姻登记的话就没法继承 这点要先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