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不计免赔特约险”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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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05:28

法律分析:不计免赔特约险全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商业保险(车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保险。不计免赔特约险通常是特别约定,按照对应主险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免赔偿金额部分,将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购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后,投保人可以享受主险保险条款的保障,同时出现事故以后投保人应该自行承担的部分金额赔偿,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05:29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

扩展资料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七、附加险条款中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计免赔特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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