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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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4:17
对网上查询到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复核窗口申请复核;
2、到上级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3、到作出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在县级*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
4、到所在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事项:必须具有推翻交警队作出违法行为理由不充分的充足的证据,比如非本人签名的违法处罚、能够证明被套牌的证据、能够证明是紧急救险的证据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事人拒收的,由交通*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