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8:12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的作用如下: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我国办理出生证要求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具体的办理期限规定家长可以到医院进行咨询。如果因为确实有事情耽误或者因为材料缺失而超过了办理期限的,可以说明情况后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