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为什么至死不做皇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1:28

文/历史的天空 在曹操的努力之下,中国的北方逐渐平定,袁绍、袁术、吕布、张绣等豪强依次或扫除或收服。在连年征战之中,曹操十分重视建设自己的班底,而且一个一个的铲除了异己,如荀彧、孔融、崔琰皆是如此。后来,曹操达到了汉末权力的顶峰,但是他仍然没有自己做皇帝。 其中包含了很多的原因,不过也许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功利主义观念与众不同。 自北方平定之后,直到曹操死去。其间自尚书令直到魏王,与其说曹操的权力一步一步的凌驾于汉献帝之上,还不如说从始自终献帝就没有任何的权力更为恰当。但汉末的清流及士族势力仍不可小窥,故而曹操不断的拉拢名流、名士,一方面为争取士族和清流的好感,一方面还可得到人才,一箭双雕不可谓不精明。虽然曹家天下后来被“士族”司马氏所篡夺,而这司马懿还是曹操用上刀子才请出来的,这么说起来似乎是自有天意。另一方面,曹操所把持的“挟天子以令天下”的金字招牌又给了他光明正大招揽人才的便利,他甚至还利用这面招牌从江东孙家班抢来了华歆。然而由于曹操打着汉天子的招牌,所以有些人并非为曹操而去,他们自认为是汉朝臣子,对曹操威*献帝的举动十分不满,这其中就有荀彧,当他再三的反对曹操就任魏公受九锡之后,曹操终于忍耐不住,将这位自投效以来立下无数汗马功劳的老臣赐死。 然而曹操虽然集权,但终究没有做皇帝。这不但反映了曹操在权势巅峰之时的清醒与明智,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热衷于权力且看重实利的心理。当时不少人认为曹操有异志,不但咱家不知道多少辈的老祖宗刘备和诸葛亮、周瑜等人指责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甚至在曹操统治下的许都也不少人认定曹操意在代汉。此时有人建议曹操交还兵权,回到自己的封国养老以“杜天下人之口”,对此曹操坚决反对,还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说道: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已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在这里,曹操针对有人要自己交出兵权、辞去丞相、回归封国的事情,提出不能因为贪图虚名而遗祸将来,并且说的冠冕堂皇:决不能因为自己得虚名而让国家再度陷入*。实则曹操也心知肚明,一旦自己没有兵权,说不定哪天仇人就会杀上门来。因为这些原因,决定了他一旦抓到权力就会死死不放,这一是保全自身,二是威重天下,三则是功名富贵的满足。“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真可谓曹操的大实话,其蕴含的内在思想就是一个“实”字。对曹操来说,地位平行的三公制度是他通往*之路的障碍。为了从法度上求得把持朝政的正统性,曹操进行了官制改组。建安十三年,曹操废三公而置丞相,六月就任丞相之位。通过这种调整,曹操可以完全操纵朝廷和天子。他的命令通过丞相主簿司马朗传递给代尚书令荀彧,再由荀彧传给献帝,最后由献帝以诏书的形式发布。建安十六年正月,在曹操的安排下,献帝下诏命曹丕为五官中郎将并副丞相,并有权设置官署。按汉仪,五官中郎将负责护卫皇宫,隶属光禄勋,不置官署。曹丕可以置官署当然是特许,而且还是副丞相,丞相府在邺城,所以曹丕也供职于邺城。曹操费尽心思,就是为了锻炼儿子的实际能力,而且儿子在大本营镇守,自己也可以放心出征。同时,为了突显曹操的地位,在建安十七年,献帝命曹操上殿不用呼名,入朝不用小跑,可以带剑穿鞋上殿(汉时臣子见皇帝要先接受检查,不能穿鞋只能穿袜子,也不能带剑,上殿时由司仪官高呼其官职姓名,还得一路小跑进去,可千万不能迈方步,要不然就要受罚甚至掉脑袋),如同萧何。建安十八年五月,曹操受魏公及九锡(九锡乃是天子赐予臣子的九种礼物和待遇,这通常被认为是大臣篡位的前兆)。此前曹操早就做好了各种准备,包括增加魏郡的地域、复古置九州等,董昭等人看出曹操的意图,建议曹操“进爵国公,九锡备物,以彰殊勋”,但因为荀彧的反对而作罢。曹操情急之下*死了荀彧,于是再没有人敢阻止他,曹操遂于十八年正月以献帝名义合并十四州为九州。这样,曹操所领的冀州成为全国最大的州,魏郡也是最大的郡。曹操最终是要使得冀州和魏郡拥有全国首屈一指的实力,当然他办到了,这也为将来的魏王国奠定了基础。建安十九年正月,曹操在封地内举行耕种籍田的仪式,籍田就是天子或诸侯征用民力耕种的田地,此举表明了魏的分封国的地位正式确立。同年三月,献帝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之上,并授曹操金玺、赤绂、远游冠等物。金玺不用说,自然是金子做的印章;赤绂呢就是赤色的用来穿印章的带子;远游冠形如天子所戴的通天冠。这三样东西按汉朝的规矩都是皇太子或者诸王才能拥有的,曹操得到了它们,实际上已经是有实无名的魏王了。十一月,由于伏皇后的密书被发现,于是被幽闭而死。早在建安十八年,献帝就已经按曹操的意思迎娶了曹氏三女,现在便顺理成章的将三女中的曹节立为皇后。不过后来曹操死后,曹丕*迫献帝让位的时候,却是这位曹皇后最先也是最大胆的反对和诅咒,可见献帝还是有点魅力的……。啊,扯远了……建安二十年九月,献帝授予老丈人魏公曹操分封诸侯、任命郡守国相的权力。以前曹操还要在形式上进行举荐,现在连形式都免了。有了这个权力,曹操立马在第二个月,也就是十月设置了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共四等爵位,连同以前的列侯、关内侯共六等,并大肆封赏。于是乎,得官爵者大呼魏公英明神武,早把汉天子丢到爪哇国去了。建安二十一年五月,献帝下诏曹操进爵为魏王,并得到金虎符。按照汉朝规矩,**发给郡守国相铜符和竹符。铜符为铜质虎形,是调发军队的凭证,天子留右边一半,郡守国相持有左边一半,调兵时符合方可发兵;竹符是在五寸长的竹简上镌刻篆书而成,作为机要通讯的凭证或者使者的证明。金虎符其效用与铜符一样,这说明献帝已经在制度上承认曹操有调兵权,虽然献帝承不承认都一回事,但是名不正言不顺,所以这也是曹操所希望的。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深知异姓王之害,他费尽心机除去韩信、彭越等异姓王之后曾宰白马与群臣盟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故此后未见汉天子正式册封的异姓王,由此看来曹操真可谓两汉四百年来第一人。此后几年,献帝又诏命魏王曹操在许多方面都可以享受天子同等的待遇,又任命曹丕为王太子。曹操也进一步完善魏国的*组织,任命钟繇为魏国相国、任命华歆为御史大夫,建立太学以做为培养魏国官僚人才的基地等等。自建安十三年到二十二年,曹操逐步的从**等方面将汉献帝的权力转移到自己身上,完成了曹魏王朝的准备工作。魏王的地位在名义上比刘协低上一级,但是汉朝廷的所有权力真真正正的主人还是曹操。然而曹操并不打算代汉称帝,为此他还尽力设法维持与汉献帝表面上的君臣关系。曹操本人生活简朴,却竭力让献帝及皇族奢侈享受,其贡奉的物品不但数量多而且都很华丽。曹操的高明之处在于不做天下众矢之的,不冒天下之大不韪。他已经得到了太多的实际利益,他大权在握,生杀予夺,连皇帝都可以操纵,他加九锡为魏公魏王,拥有的已经太多,没有的只是那一顶皇冠而已。在建安二十四年,孙权上书表示愿意称臣并尊奉曹操为帝,曹操清醒的认识到了孙权的阴谋,笑曰:“是儿欲使吾居炉火上耶!”,意思就是:孙权这小子想把我放在炉火上烤啊!在侍中陈群等人的劝说下,曹操仍然不肯称帝,说道:“‘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意思是:只要掌握了实权,何必一定要皇帝这个虚名呢?即使时机已经成熟,我也要做周文王,象周文王一样给儿子周武王创造条件,让儿子去做皇帝。由此可见,曹操已经将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发挥到了极至。 汉末的袁术是个无才无德的人,他仗着自己四世三公的门第称霸一方,更奢望代汉自立,却不了解自己有多大的本事,更忘了自己还是汉室臣子。因此,他狂妄的称帝自重落得个吐血而死的下场。不能不说歼灭了袁术的曹操没有领悟袁术这个前车之鉴,而且他曹操也是汉室臣子,而且他曹家自祖父曹腾、父亲曹嵩以及他自己和他的儿子曹丕等人,累受汉室皇恩已历四世。曹操始终明白,自己是汉室臣子,作为一代豪雄,他虽然急功近利,但是却仍然不敢称帝,况且他心头始终还有一种忠臣情结。说到这里或许有人觉得奇怪:忠臣?曹操要是忠臣那还有谁是奸臣那?勿急,且听我慢慢道来。光和末年黄巾之时,曹操那时尚且年少,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年轻的曹操急切的盼望为朝廷出力,做洛阳北部尉之时不畏权贵;在*黄巾之中,曹操也十分卖力;济南国相任上大力整顿吏治;典军校尉时刺杀董卓;陈留散家财招募义兵,联合诸侯讨伐董卓等等。曹操在董卓独掌大权之时毅然和董卓决裂,以献身精神首举讨董义旗,可谓汉末第一英雄。陈留散尽家财招募义兵之时,曹操的想法不得而知,但至少有这么两种可能:成功,则为汉朝扫除董卓之徒,重整河山,做一个汉室忠臣,流芳千古;不成,也可拥兵自重,可招募天下英才,与群雄逐鹿。所以说,当时的曹操还可以说是为汉王朝贡献了自己的力量的,虽然后来因为群雄短视止步不前导致曹操孤军深入大败而归,但是可以说这次的失败给曹操上了一课:自己没有实力,没有地盘是绝对不行的。他于是转而开拓地盘,扩充军队,踏上了逐鹿中原的道路。年老的曹操虽然位高权重,但可以说内心之中仍然存在着忠于汉室的想法。况且当时曹操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且身体有病,自觉将不久于人世。如果自己称帝,就违背了当初自己一再表示的决无代汉自立的誓言,并且会对自己的声誉、名节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也给敌对势力攻击自己提供了口实。曹操是个务实的人,他宁愿做周文王。曹操的一生是波澜壮阔的一生,他是三国历史上伟大的*家、军事家、文学家,他的屯田迅速恢复了汉末被严重破坏的农业生产,他注解《孙子》并编撰了《孟德新书》作为军事指导书,他的文章诗作气势磅礴。然而他的内心世界却是更加的扑朔迷离,或许曹操的内心也希望自己以汉室臣子的身份终其一生吧。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