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今年新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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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15:53

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门诊产前检查费:14次,报销标准为300元;
2、接生费:*医院153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3、住院费用:*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3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4、妇科专项治疗费:400元;
5、生育补助金:2000元。
2023年珠海生育津贴的条件是:
1、女职工在怀孕2个月后办理生育津贴;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3、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申请生育津贴;
4、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5、参保人享受完生育津贴后,在产假期间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妊娠诊断证明;
3、本人身份证;
4、婴儿出生证;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准贷记卡;
6、本人社会保障卡。
综上所述,2023因意外流产、自然流产、子宫外孕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计划生育*,在规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每人每次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为300元。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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