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撤销了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在发特种作业许可证吗?_百度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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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更不能自行扩大行政权力,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审批目录,对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或直接下放的许可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再委托”。三、按照桂政发〔2015〕49号文要求,全区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布点审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第二、三类非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等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并统一由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对已取消的非许可项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或备案;已调整为其他权力的事项,要按自治区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完善本局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受理、核查、签批等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审批质量。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使用《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与查询系统》制证,要加强对该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发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六、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实施审批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以用权,廉洁自律。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更不能自行扩大行政权力,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审批目录,对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或直接下放的许可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再委托”。三、按照桂政发〔2015〕49号文要求,全区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布点审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第二、三类非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等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并统一由设区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对已取消的非许可项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或备案;已调整为其他权力的事项,要按自治区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完善本局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受理、核查、签批等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审批质量。五、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使用《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与查询系统》制证,要加强对该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发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六、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实施审批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以用权,廉洁自律。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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