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的“对”和“粘”,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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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46

近体诗可分为“律诗”(五律和七律)和“绝句”(五绝和七绝)两类。其与古体诗的区别是近体诗“句数固定”“押韵严格”“讲究平仄”“要求对仗”。其本质特征是“讲究平仄”。近体诗总共有四种句式,即1、仄仄平平仄(第一个字可“平”)2、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可“平”)3、平平平仄仄(第一个字可“仄”)4、仄仄仄平平(第一个字可“平”)七言诗的句式,只是在这四种句子前各加上相反的平仄即可。律诗的格律只须记住这四种基本句式,就能利用“对”和“粘”的规则,掌握全诗的格式。现以杜甫《春望》为例说明:国破山河在,(仄仄平平仄)城春草木深。(平平仄仄平)感时花溅泪,(平平平仄仄)恨别鸟惊心。(仄仄仄平平)烽火连三月,(仄仄平平仄)家书抵万金。(平平仄仄平)白头搔更短,(平平平仄仄)浑欲不胜簪。(仄仄仄平平)律诗八句可分成四联,第一联(一二两句)叫“首联”,第二联(三四两句)叫“颔联”,第三联(五六两句)叫“颈联”,第四联(七八两句)叫“尾联”。每联的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对句。同一联出句和对句的平仄相反,称作“对”,上一联对句和下一联出句平仄相同,称作“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46

语言的音乐美是修辞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汉语近体诗音乐美的一个表现形式就是平仄字音的错综安排,也就是诗律所谓的“黏对”。那么,近体诗诗律上的“黏对”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内涵究竟是什么?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说法。《古汉语知识详解辞典》(中华书局1996年)“黏对”条说:
  近体诗格律之一。“黏”与“对”合称。“对”,主
  要指近体诗同一联中出句与对句的第二字平仄
  必须相反。……“黏”,广义指一首诗的平仄皆合
  格律,狭义指近体诗的上一联对句与下一联出句
  的第二字平仄相同。《语言学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粘对”条则说:
  近体诗协调本联间和上下联间平仄的规
  则。上下两联闽,下一联出句第一节拍点所在字
  平仄必须与上一联对句第一节拍点所在字平仄
  相同。……由于节拍点五言诗在二四字,七言在
  二四六字,粘也即为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二四
  或二四六宇相同。在同一联中.出句如系平头(节
  拍点所在字平声),对句必须仄头;出句如系仄
  头,对句必须平头。对,即出句和对句的二四或二
  四六字的平仄相对。以上两本辞书的释义显然不同。前一辞书强调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为“黏”,同一联出句与对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为“对”,后一辞书则既说第二字的平仄相同或相反,也说第二、四、六字(五言为第二、四字)的平仄相同或相反。这种释义上的矛盾也反映在其他讲解诗词格律的书中,如王力的《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第2版)说:
  出句如系仄头,对句必须是平头;出句如系
  平头,对句必须是仄头。这叫做“对”。上一联的对
  句如系平头,下一联的出句必须也是平头;上一
  联的对句如系仄头。下一联的出句必须也是仄
  头。这叫做“黏”。这里所谓的“平头”、“仄头”,就是指句子的第二字的平仄。涂宗涛的《诗词曲格律纲要》、郭锡良等的《古代汉语》和蒋绍愚的《唐诗语言研究》等也都持有相同的观点。与此相反,张世禄等的《古代汉语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则说:
  所谓粘对,“对”是指同一联中出句和对句的
  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反,“粘”是指上联的对
  句和下联的出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
  同。朱承平的《诗词格律教程》也持有相同的观点。由此,我们不禁要问,近体诗格律上的“黏对”究竟应该怎样来下定义?
  我们知道,格律诗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一、七言诗每句七个字,五言诗每句五个字,律诗共八句,绝诗共四句。二、按照《诗韵》押韵,不可邻韵通押;偶数句句末押平声韵,首句可入韵也可不入韵。三、黏对:黏对不合,则须拗救。四、中间两联对仗。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如果黏对只看句子的第二字的平仄,能否做出合律的近体诗来?
  先以孟浩然的《送吴悦游韶阳》为例:
  五色怜风雏,南飞适鹧鸪。楚人不相识,何处 求椅梧。
  鷃
  去去日千里,茫茫天一隅。安能与斥,决起
  但抢榆。此诗押《诗韵》平声虞韵,中间两联可算对仗,句数字数也符合要求:如果黏对只看第二字,那么“色”与“飞”对,“人”与“处”对,“去”与“茫”对,“能”与“起”对,又“人”与“飞”黏,“去”与“处”黏,“能”与“茫”黏,这样一来,此诗就应该算是律诗。但是实际上,此诗首联对句第四字“鹧”与出句第四字“凤”失对,颈联出句第四字“千”与颔联对句第四字“椅”失黏,所以人们公认此诗是古风,并不是律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二十七节也是把它作为五言古体诗的。这样的诗其实还很多,例如薛据的《冬夜寓居寄储太祝》:
  自为洛阳客,夫子吾知音。爱义能下士,时人
  无些心。
  奈何离居夜,巢鸟飞空林。愁坐至月上,复闻
  南陵砧。“此”与“下”失对,“居”与“此”失黏,“月”与“空”失黏。又如王昌龄的《宿裴氏山庄》:
  苍苍竹林暮,吾亦知所投。静坐山斋月,清溪
  闻远流。
  西峰下微雨,向晓白云收。遂解尘中组,终南
  春可游。“斋”与“所”失黏,“微”与“远”失黏,“云”与“微”失对。这两首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三十二节都认为是“字数偶然和律诗相同的古风”。
  由此可见,以上这些五言古风,它们的第二字都符合黏对的要求,可是诗句中的第四字却失黏或失对,所以人们并不把它们归为律诗。由于这些古风同时也符合对仗和押韵的要求,因此,如果按照上述关于黏对只需看第二字平仄的观点,就很容易把它们错误地判断为律诗。
  我们再看七言诗。以杜甫的《暮春》为例:
  卧病拥塞在峡中,潇湘洞庭虚映空。楚天不
  断四时雨,巫峡常吹千里风。
  沙上草阁柳新暗,城边野池莲欲红。暮春鸳
  鹭立洲渚,挟子翻飞还一丛。此诗押《诗韵》平声东韵,中间两联对仗工整,句数和字数符合要求,如果黏对只看第二字,那么“湘”与“病”对,“峡”与“天”对,“边”与“上”对,“子”与“春”对,又“天”与“湘”黏,“上”与“峡”黏,“春”与“边”黏,这样一来,此诗就应该算是律诗。但是实际上,此诗首联对句第六字“映”与出句第六字“峡”失对,颔联出句第四字“断”与首联对句第四字“庭”失黏,颔联出句第六字“时”与首联对句第六字“映”失黏,颈联出句第四字“阁”与颔联对句第四字“吹”失黏,颈联出句第六字“新”与颔联对句第六字“里”失黏,尾联出句第四字“鹭”与颈联对句第四字“池”失黏,尾联出句第六字“洲”与颈联对句第六字“欲”失黏,所以人们公认此诗是古风,并不是律诗,王力《汉语诗律学》第三十二节也说它是“全篇古体”。这样的诗其实还很多,例如杜甫的《雨不绝》:
  鸣雨既过渐细微,映空摇飏如丝飞。阶前短
  草泥不乱,院里长条风乍稀。
  舞石旋应将乳子,行云莫自湿仙衣。眼边江 舸何匆促,未待安流逆浪归。“草”与“飏”失黏。又如黄庭坚的《次韵外舅谢师厚喜王正仲三丈奉诏》:
  汉上思见庞德公,别采悲叹事无穷。声名籍
  甚漫前日。须鬓索然成老翁。
  家酿已随刻漏下,园花更开三四红。相逢不
  饮未为得,听取百鸟啼匆匆。“叹”与“见”失对,“开”与“随”失对。“四”与“漏”失对,“鸟”与“饮”失对,“饮”与“开”失黏。
  以上这些七言古风的第二字完全黏对,诗中也有对仗和押韵,可是它们的第四或第六字不黏或不对,因此不是律诗。由此可见,七言诗句单看第二字也是行不通的。
  其实,王力在有些地方也曾谈到律诗第四字必须黏对,如《汉语诗律学》第三十节说:“但是,五古的黏对和律诗的黏对也不尽相同:律诗第二第四两句平仄都对,五古则第四字可以不管。”他的《诗词格律概要》第页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他还说:“本 来,在原则上,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应该字字相对(我们在第九节里也如此说),为什么现在我们只谈第二字呢?因为以第二字为准,其他各字可推而知;又有些地方为了特殊原因,平仄不必相对的,如所谓‘一三*论’,又如特拗的腹节,又加入韵的首句的末字,等等,所以为免语病起见,只谈第二字,其余各字则请读者依照各种情形,分别加以判断就是了。”(《汉语诗律学》第十节)原来王力是从做律诗的角度来谈黏对的。我们知道,律诗的平仄变化有固定的
  
甲乙。当句子的第二字确定以后,诗人就可以确定这一句采用什么句型,而确定了什么句型以后,其第四、第六字的平仄也就可以推知了。这当中当然还有一些变化,但是第二字确实是关键,所以诗人们常用“平起”、“仄起”的说法,也就是所谓“平头”、“仄头”。但是既然在说“第二字”的时候,还包含着“可推而知”的其他字,那么在下定义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第二、四、六字”呢?而且我们现在往往还要利用关于“黏对”的定义,来判断古诗是否律诗,这就更不能只提“第二字”了。
  蒋绍愚在《唐诗语言研究》一书中也提出了关于“黏对”的定义,他说:“唐代形成的近体诗讲‘粘对’。……所谓‘粘’,指的是上一联对句中的第二字要与下一联出句中的第二字平仄相同。”之所以这样认为,他的解释是:
  唐人关于各联之间“粘”的规则,已经有理论
  上的说明。《文镜秘府论·天巷·调声》:“或曰凡
  四十字诗,十字一管,即生其意……诗上句第二
  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
  声一管。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
  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
  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直至于尾。”这里所
  说的“一管”,就是一联。这段话是说每联中上句
  第二字不得与下旬第二字同声。但上去入可算为
  一声。如果第一联中上句第二字是平声,则下旬
  第二字是上去入,而第二联中上句第二字就应是
  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第三联中上句第二
  字就应是平声,下句第二字是上去入;第四联中
  上句第二字就应是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
  这样轮回用之,直到一首诗完了。显然,这说的是
  近体诗“粘”、“时”的规则。这里的“或日”,可能指
  是是王昌龄。如果是那样的话,就说明在初唐时
  期“粘”、“对”的规则就已形成了。(《唐诗语言研
  究》)我们知道,“对”的规则,确立年代比较早,所以唐人的律诗中失对的现象极少发生。可是,初唐时期格律未严,黏的规则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一直到盛唐时期,近体诗才逐渐定型。王昌龄所处时代较早,即使是杜甫,也是“晚节渐于诗律细”,因此王昌龄讲的应该是近体诗形成过程中的规则,与近体诗成熟时期的规则是有区别的,我们给“黏对”下定义,还是应以成熟期的规则为准。
  综上所述,我认为近体诗的“黏对”定义中还是要考虑到诗句的第二、四、六字,即“黏”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同,“对”是指同一联中出句和对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反。考虑到历史上黏对的发展,则定义中还可以加上“黏对规则是逐步发展严格起来的”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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