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法定有薪假有哪几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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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9:44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家法定有薪假(全体公民放假)11天。

根据《*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拓展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9:44

首先,我国没有法定有薪假的,只有法定的带薪年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是满足休假的条件要求。

拓展资料:

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7日中国*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2013年12月25日,庐山某宾馆的业务经理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今年、明年的工作安排,并表示晚上全体员工用完餐后就开始放假,共放假70天,网友笑称要该老板到假日办挂职。1992年中国改革开放转型后,正式实施带薪休假*改革。

2015年2月10日,全国总工会举行“全国*情况通报会”,今年将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40余件提案建议,提案重点关注民生保障。全总相关人士指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职工休假权益难以保障的情况非常普遍。为此,全总已要求各级工会加大推动此项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带薪休年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9:45

有条件的单位应实行双休日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双休日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连续二十四小时)。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则不补假。 带薪年休假 在*未有新规定之前,带薪年休假按广东省的以下规定执行: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增加十天。 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生育假 女职工生育, 正常产假 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因难产而剖腹、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产假15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同时给假予男配偶10至15天。 流产假 (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天;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给予75天产假。 职工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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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9:45

一共有11天。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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